• 2008-05-22

    擁抱現在

    英倫才子Alain de Botton的才華體現在《擁抱逝水年華》的英文原名之上——How Proust Can Change Your Life.

    閱讀過後如果可以發現這本書能夠改變你的生活——改變你對生活的看法,這本書就算完成最崇高的使命了。

    杜尚說,他最好的作品就是自己的生活。不妨借來一用,對於我們的生活而言,我們都是作家。

    普魯斯特回應道:“作品是作家另一個自我的產物,這個自我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在社會上以及在惡行中顯現的那個自我并非一回事。”

    ——p. 118

    而更重要的是“把讀書當作修行,未免將其看得過重,閱讀本不過是一種刺激。它是通向精神生活的一道門檻,能將我們導入精神的世界,卻遠非精神生活的全部。”

    ——p. 203

    合上書本,腦海裡浮現的就是普魯斯特筆下那聰明的勒魯瓦夫人的名言:“愛?我倒是常做,可從來不說。”

    這樣的人,這樣的書,絕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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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ouban.com/subject/1032672/ 

     

     

     

  • 2008-04-13

    音乐分享 - [miss绿说]

       down到新专辑,怀着服务大众的崇高理想,先上传好东西让大家分享

    Portishead - Third (Advance 2008)

    曲目

      Easy to Me
      Standing in My Way
      Reconnect
      I Only Realise
      She's Saying Things
      Leave It to Me
      Come with a Friend
      Big Cities
      Can You Take It
      Never Know
  • 小野:还有一个朋友想一起玩,好不好。
    我:是美女吗?
    小野:是。
    我:照片
    。。。。。。
    然后我看了照片
    。。。。。。
    我:好啊,一起玩吧!

    这是我的一贯作风。既然是美女后面的介绍就当是废话了。可以不用再看。


    Miss
    绿有非常好的音乐嗅觉和触觉。
    我曾经听过有一种学问叫做书皮学。就是不看书,只看封面。这虽然是讽刺,但也能说明一种嗅觉。
    听歌也有这种封面学。这当然是在长期的听歌过程中练成的火眼金睛。更需要对自我喜好的通透了解。
    触觉体现在听歌过程中。我觉得在听不同音乐的过程中,神经末梢的运动都会有很大的不同。跟随着生理反应(颈部酥麻,头顶发胀)形成不同的图景。
    比后摇是深井是深井是欲说还休。
    电音是波浪是心跳是城市滤去烦嚣的节奏。
    民谣是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英式是一个男孩,踏着有三叶草图形的球鞋,脏脏皱皱的牛仔裤,格子棉衬衫,蓬乱的头发遮住耳朵,双眼犀利清澈,走在英国的大街小巷。街道一定是窄的,潮湿。

    我们狂热的互传了几天的专集。这应该是音乐爱好者独特的交流手段。不过绝对是捷径。

    大家都托Miss绿的福可以下到几张唱片。大家像她表示感谢吧!我当然也美不胜收。
    听歌需要勤奋。我现在越来越懒了,有半年没怎么听。她的出现,让我看到希望。我可以放心的吃软饭了。对她的推荐绝对放心。

    当然,这些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是个美女,而且皮肤奇好。
    热烈欢迎Miss绿!

    Ps,小野警告我说,刚认识不要痞,不要痞。不好意思,我,我忍不住了。
  • 2008-03-26

    远离口水歌 - [miss绿说]

        曾经我问过一位好友一个非常silly的问题:“为什么你这么喜欢听流行歌曲?”

        在我看来,他们把大大小小、各种恋爱都唱过了,然后不断翻炒~~

        她说:“因为歌词每一句很动人,有共鸣。”

        我纳闷了,我好像平时不怎么留意歌词的?那我究竟听了些什么呢?

       节奏,层次,风格,意境,甚至singer的呼吸声

       于是听着歌,就有以下行径,包括爬树,睡草地,采集树叶,快跑,狂跳,大叫,吸尼古丁....

       但奇怪的是,当听了口水歌以后,以上行径完全消失....

       内心的冲动不再有了,想象不再有了,电流不再通过...歌词唱什么,跟着想什么,然后贪婪地沉醉在人造的凄凉之中

      我说那是一种退化

      治疗感情的伤痛,没有比口水歌更好地表达了。

      但即使渔夫之宝好吃又够爽,也不能长吃吧~~吃到味觉失调

      除了爱爱爱...不剩下什么了吧

      人生各样大事,难道就离不开爱情么?

      我们又被人骗了,其实爱情不一定存在,也不一定要感觉到

      我们每天花在娱乐自己的时间已经够多了,还要把本不属于娱乐的东西变为一种娱乐

      "没有的话又不会死,有就更好"这是娱乐品的一个属性,就如口水歌里面的爱情

       Julian给的几张碟突然令我觉得自己很傻,家里有成堆佳品不听,放在家里装饰书柜。

       电脑里面的专辑变得不常打开

       却在听口水歌

       是对音乐少了份渴望还有虔诚吧....我忏悔

       ps:我自己都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喵~~

      

     

     

      

       

  •          《圣经》以上帝造天地开篇。太初之初,“大地无形,一片混沌,黑暗笼罩深渊”(《创世记》1:2)。这景象同两河流域的巴比伦创世神话十分相似,“深渊”(tehom),一般认为与巴比伦海神或雌海龙Tiamat(本义深)同源,后者象征造物神必须战胜的凶险的汪洋。然而《创世记》第一章只是借用了这一意象,希伯来人的上帝创世不是神与神之间的一场恶斗,而是奥秘无穷的一言:“上帝说”(1:3)……
      
        接着便是汉译《圣经》的第一道难题。兹举三种较为流行的旧译为例:
      
        和合本: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思高本:天主说:“有光!”就有了光。
      
        现代本:上帝命令:“要有光;”光就出现。
      
        “和合本”是上世纪初新教诸派合作的成果,一九一九年起在上海出版,文句直白凝重,但舛错不少,为国语白话译本的代表作。罗马教会传统上以圣杰罗姆(约342-420)的拉丁语通行本为准,各国天主教译本均以通行本而非原文为底本。所以西方历史上对《圣经》原文的研究和翻译,天主教地区不如新教地区发达。一九四三年,教皇庇乌十二世(Pius XII)颁布通谕《圣灵激励》(Divino afflante spiritu),鼓励从原文研读经文。此后译经大盛,“思高本”便是其中一项瞩目的成就,一九六八年香港初版。“现代本”全称现代中文译本,是联合圣经公会英语“今天本”(Today's English Version)的姊妹版。今天本是专给母语非英语的人士译的,往往为顺达而意译,不求精确。现代本遵从这一原则,文字也浅近易读。以上现代本译文便来自今天本:Then God commande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light appeared.
      
        神、天主、上帝,都是《圣经》里以色列子民的惟一神('elohim)的译名,无所谓对错。但“上帝”在民间和学术著作中最为常用,且与泛指的“神”和异教神相区别。原文为复数名词,有时也指“神子”或上帝的使者,即天使。
      
        问题出在“神/天主/上帝说”之后。原文(以拉丁字母转写,现代标点另加)如下:
      
        yehi 'or, wayehi-'or.
      
        俄国语言学家雅各森(Roman Jakobson)分析过这“上帝一言”(因)及其实现(果)的完整对称的句法结构:两个相同的动宾短句,以一连词(wa)相接。字对字地用汉语表达,这一因果间的完整重合——以上帝“十言创世”的传统观之,应该说是“言与物”的完美吻合——便是(括号中为词性):
      
        yehi 'or | wa | yehi 'or
      
        是/在/有(动)光(名) | wa(连) | 是/在/有(动)光(名)
      
        这一对称结构的再现,在印欧语不是难事。我在《创世记/前言》提及的西文经典译本均做到了这点,通过变化动词“是/在/有”,或其使役(causative)形式即“生”或同义动词的形态,风格庄严而生动有力,如下:
      
        希腊语七十士本:genetheto phos; kai egeneto phos.
      
        拉丁语通行本:fiat lux, et facta est lux.
      
        德语路德本:Es werde Licht. Und es ward Licht.
      
        英语钦定本: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法语圣城本:Que la lumiere soit. Et la lumiere fut.
      
        希伯来语动词“是/在/有”对于解经释法,还有一层重要的象征含义或启示,那就是它和上帝圣名的渊源。圣名“四音”(tetragrammaton),用四个希伯来字母表示:YHWH。因为圣名至圣,不可言说,犹太传统以“我主”('adonay)代之,即以“我主”的三个元音标音,读作yehowah,重音落在尾音节而首元音弱读(受首字母半元音[y]影响,a 〉 e),即耶和华。然而语言学家根据古希伯来语构词规则、后缀及缩略形式(如“哈利路亚”,halelu-yah:赞美耶[和华]),以及古代文献中的标音记载(如希腊文音译),推断应读作:yahweh。一般认为,yahweh为一动词第三人称阳性单数的使役形式,源于古希伯来语词根(hwh),即古典希伯来语词根hyh:动词“是/在/有”(hayah)。有鉴于此,上帝创世,一言生光,其实就是他的圣名的一次具体展现:“生”乃是动词“是/在/有”的使役形式(“使光出现”)。这一点,以后我们讨论经文中“圣名降世”的不同说法和翻译时(如《出埃及记》3:14),还要详细说明。
      
        但是,汉语缺乏一个统括“是/在/有/生”的含义的动词。故汉译只能用含义狭窄得多的动词代替,例如“有”、“出现”或上文“一言生光”的“生”。
      和合本、思高本等旧译便是试图用这些动词,并通过重复两次,来再现原文的对称句式:“(要)有光,就有了光”。不过读来总觉得别扭,为什么呢?除了动词含义变窄(故而整句话力量减弱)之外,我想还有语法上的问题。
      
        首先,“有光”在中文里不是祈使句,没有“让光出现吧”的意思。加一字,“要有光”,使之具有祈愿或命令的形式,含义仍然不清,仿佛漏掉了什么。更无力表达“上帝的灵,在大水之上盘旋”之际(1:2),上帝一言,创世开始,那样雄浑悠远而神圣的意境。这是因为,“(要)有 + 宾语”在表示祈使某事物(宾语所指)“从无到有”、“出现”或“发生”的意思时,似乎总是需要附带状语、主语或其他限定、补充成分的。这是“有”和一般动词的一个重要区别。试比较:
      
        有人!(直陈事实或感叹,非祈使)
      
        来人!(祈使,如唤人上堂)
      
        要有苍穹!(缺限定成分,含义不清)
      
        大水中间要有苍穹(《创世记》1:6)!(加地点状语,含义完整)
      
        那么,能不能说“要有光”是省略了状语或主语的祈使句呢?理论上当然是可以的,但可惜,上下文没有这层意思,因为这样的“省略”与我们对上帝的理解矛盾:毕竟,上帝创世是不容限定,也无须任何附加条件的。
      
        所以我考虑再三,觉得只能变通,不译动词而仅用一个“光”字作“上帝一言”。这样简约到底,反而有力,想象不受阻隔;而上句省略了的动词实际已包含在与之对应的下句里了:
      
        上帝说:光!
        
        就有了光。

     

    Julian:
         
    对西方文化感兴趣的人,《圣经》是必修课。不论是否是专业人士。《圣经》对西方文化的影响恐怕比之中国之儒家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可能了解圣经是必须的。
         寒假在看冯象。不禁感叹此人学问之精深,文笔之沉郁。不知为何国内名声并不显赫。本人孤陋寡闻直到去年才直知道有此奇人。
         冯象以一人之力译毕《摩西五经》。但只在香港出版。
         这事说来讽刺,在中国《圣经》是禁止出版的。所以你在书店买不到圣经。但其实中国是世界第一大《圣经》出版国,世界上四分之一的《圣经》是中国出版的。
         中国政府把《圣经》当作宗教书籍,禁止圣经传播,对宗教自由之说阳奉阴违也就罢了,只是国人皆认为《圣经》乃宗教书籍而非文化书籍,纷纷敬而远之,可知国人对西方的理解如何了。
          把《圣经》当小说读也是好看的。从创世纪到启示录,讲述世界的诞生到毁灭,分明就是一个故事。希伯来语《圣经》的开头五记,犹太传统奉为上帝之法(torah,本义教导);“上帝口传,摩西手录”,所以名之为《摩西五经》。
          因为不能在大陆出版,冯象用了一个取巧的办法,故事连经文。一本书出一经。现在已经出到第二经《出埃及记》。所以阅读不但可以欣赏译文之美,还能了解作者哈佛求学之趣事译经之艰难。冯象更把一些经文编成故事,帮助我们这些门外汉理解圣经,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但我当然希望有朋友去香港的时候带回一本《摩西五经》让我爽一下啦。
         上文摘录自《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第一篇。可知译者做学之严谨。但这些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要享受阅读的乐趣即可。
         我曾在一友家见教堂里的《圣经》,读毕一页以无心继续。而冯象的译笔,我读来觉得是一种享受,差别尽显。我想如果我儿时看冯象和木心长大,也许现在的文笔会另有一翻天地呢。
         大家也去试试吧!

    冯象,上海人,少年负笈云南边疆,从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Ph.D.),耶鲁法律博士(J.D.)。现定居美国,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兼哈佛法学院客座教授,业余写作。著/译有《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中国知识产权》(Sweet & Maxwell,1997;增订版2003年)、《木腿正义》(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北大出版社2007年增订版)、《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创世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摩西五经》(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6年)及法学评论、小说、诗歌若干。


  • 2008-02-23

    blueberry pie

    酒吧街尽头的杰克魔豆也有blueberry pie,也许是cake.

    爱mocha,因为它有浓腻的奶油.嘴唇贴在杯子上,唇上有白白的引子,舔掉.

    管他呢,总之这个和王家卫无关和norah无关和natalie无关.

    就要上学去,也在happyyourself预留下我的脚印罢.

     

     

  • Norah Jones一袭蓝裙现身戛纳,不禁暗赞王家卫雕琢女人的功力。
    当初听说王找她拍电影,不禁一笑。导演的眼光果然是独到的。没有张曼玉华丽的忧伤,没有刘嘉玲风尘的哀怨。王家卫分明是在找另一个王菲。只是菠萝已变成蓝莓。

    2000年之后王家卫的《花样年华》、《爱神》之手、《2046》、《我走过九千公里把它给你》把王家卫风格送到了顶峰。每每看过总说,太王家卫了。
    王家卫电影有了定式。

    王家卫的故事
    他的故事就像他墨镜后的眼睛。任凭你咀嚼男女主角口中诗一般的台词,却只有无尽的神秘。他的故事并不以故事本身取胜,反而是故事讲述的方式更为迷人。迷离的影象与暧昧的音色完全让观者沉醉,极尽声色之娱。已经忘却银幕上的痴男怨女。观众醉了,那句假如有多一张船票,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走,也就轻松使人心碎。

    杜可风的眼睛
    王家卫在拍片的时候戴墨镜吗?如果他的电影就是他心中的世界。这个问题就无所谓了。即便他的眼前遮着一层黑,但杜可风通过他的镜头给我们的却是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阿飞正传》中的绿林,《重庆森林》中的酒吧,《东邪西毒》中的荒漠,《花样年华》中的窄巷,《2046》中的屋顶都是王家卫的名片。我看得见杜可风的眼睛,但是看不见镜头里他的心。

    张叔平的场景
    《东邪西毒》一个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恐怕是那个鸟笼。神来之笔。如果情感异化于物是王家卫电影中的子题,作为异化的载体,物是承重的关键。物的设置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一个空房间,一处走廊,一辆列车。张叔平都能构架出一个王家卫的场景,一个故事的容器。坚固得足以承受情感乃至参与演绎。
    由于故事太重,演员最后也成了物。所以很痛苦。王菲说破了,我们都是他的棋子。这也不怪王家卫永远要用他们了。顺手罢了。 

    《蓝莓之夜》,不再像是品黑咖啡。王家卫可爱,如题送来甜点。他终于走回了他的开始,他抛弃了他的铁三角。抛弃了他后期的美学。变得简单了。我们能看出那是王家卫,但工匠气没有那么重了。
    可能是Norah Jones让他心安,对的演员,胜过一切雕琢。她不是故事的扮演者,却成了讲述者。所以轻松了。他没有遮掩他所有电影的母题。人的距离。这么近那么远。以至伊丽莎白要走遍美国才能走过那条街。就像王菲唱着《加州之梦》飞去了加州才又回到那家快餐店。说,加州不过如此。 

    看《蓝莓之夜》时,我一直在笑。王家卫看太多,路子也熟了。《春光乍泻》最后梁朝伟知道张震是幸福的,在迷失过后,台北有家让他回归。王菲也是幸福的,在迷失过后,梁朝伟依然在等他。Norah Jones也是如此。忘记是很困难的,但忘记过后谁又在街那边?这更让人不安。可能正是有Jude Law的守侯,Norah才放心远行。远行是为了改变。改变是为了回归。回归,他在那里。 

    没有了观众与导演的智力较量,只剩下一支支随画面流淌的爵士旋律。很简单很优美。没有了隐藏。他笑着,递来了蓝莓派,上面有一层厚厚的鲜奶油。我也笑着用勺子轻轻舀了一口,这次王家卫让我们轻松接近了。 
    去看之前我已经知道会是大致如此,所以虽说等了半年,院线放映,却也不急了。看完并不惊喜。可能真的看太多了。或者是我变了。我不再执着于李商隐和林夕,终于爱上了李白和黄霑。师姐别笑。

    题外话才重要
    一点私心。我要在这里大力赞美我的一位朋友。
    我是一个无耻的人。我想和美女在一起看电影却又不想花钱。他,无私的他,伟大的他,陪我来到电影院为我和她买了票,又推脱说自己不喜欢王家卫,更讨厌裘德洛,所以在他把我们双双送入电影院后悄然离去。当时我内心澎湃(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因为美女还是他)。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新时代的雷锋精神。我感动了。
    看完电影去到他家,他问我电影如何。我说我看王家卫太多了,一般般吧。他马上拿出小泉彩的光碟,和我共同分享他喜爱的,也是我朝思暮想的女人。感叹道,王家卫不行,还是小泉彩好。
    女人,让男人的心走到了一起。
    呜呼!得此一友,夫复何求? 
  • 2008-01-26

    《蓝莓之夜》

    这个年头大概最不值钱的就是评论了,但我还是愿意说出自己心里面的想法,即便它不一定能够成为一个个体的存在……

    由于某种原因,《蓝莓之夜》是在电影院看的,迄今为止第一部在电影院看的王家卫的电影。正是因为回归了电影院,《蓝莓》在我眼中才不至于成为烂莓~
    在巨大的漆黑之中,王家卫的故事就是光。诺拉琼斯的音乐,是电影的魂……

    熟悉的调调,亲切的颜色,除了诺拉琼斯以外,其他的演员都可谓“老戏骨”了,即便笑起来如孩子般纯真的裘德洛在眉宇之间也夹杂着几分老到的演技。
    故事的本身有点儿敷衍,300日横跨美国的故事实际上只发生在酒吧、餐厅和赌场。但伊丽莎白离开的勇气使得自己不在看着城际快车穿梭,而是自己动身,找到自己的车。
    旅途上的伊丽莎白比失恋的她要纯真多了,抛开强加在她身上的都市爱情的痴痴怨怨,通过投入工作使得自己筋疲力尽,隔绝白天黑夜治疗失眠……而自我就在对女赌徒的不解和坚持之中慢慢的回复本来的面貌。
    谁说投身俗世必惹尘埃?

    无独有偶,裘德洛在300日的等待之中,也重日复一日的麻木中解脱出来了,大抵是终于有人欣赏他的蓝莓派的缘故?大抵是终于有人不止留下一条钥匙,而是要当一条旅行的钥匙的缘故,恰好,这把钥匙打开了他的心锁,而他的吻,则是最好的回应。

    每个人都在诺拉琼斯的见证下回复了自己原处的一面,坦白自己的感情,而不再把它作为自己的装饰。这个女孩子究竟有什么魅力?
    只因为她敢于尝试?

    就这样,她走过了300天,走到了另一个路口,相同的地方就是,她又吃了一次蓝莓派。

    她的爵士也那么地配合电影,略带沙哑的唱腔中竟流露出稚嫩的感情,不复come away with me般深沉的忧郁。

    如此,聪明的王家卫让我决心回到电影院。

    在漆黑之中,我才能成为一个乖乖的观众,不多想别的,深陷黑暗,就盼着光,仔细听导演讲他想要讲的故事——即便这个故事的目标群体是外国人,痴缠的情感羁绊也变成了一出轻喜剧。
    那才是电影绽放生命的地方。

  • 2008-01-25

    多余的话

    不止是这一篇,可能这里所有的文字都会是如此。有些多余。
    这个博客大概是关于各种艺术的一些想法。说是各种,也不过是书,音乐,电影,或有绘画,幸而有舞蹈,再多的也是没有了。
    这些东西却应该是多余的。 
    一则故事。一位文学院名教授在为学生评讲一部作品。在对作品及作家的背景滔滔不绝之后嘎然而止。学生问那作品怎么样?教授说,作品?好!真好!太好了!
    对于艺术的评价再多的也不必须了。一切皆由心会,多言无益。
    台还没搭就先拆了,不对不对。 

    这个博客当然不是全然无意义的。我是何其有幸能邀请到她们(真的都要用女字旁),那些仙女才女美女们和我一起玩这个文字游戏。做一个这样的Blog是我一直的心愿。和她们私交算是不错。总是想象她们写东西会是如何。我的好奇心也在做祟。
    她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Blog,这一个算是Side Project。我是发起人,但水平也没有到什么领头的程度。一时兴起罢了。
    想想这不能说明我多爱艺术,只能说明我生活多无聊。
    用艺术填补空虚是危险。
    我曾对一友笑说,我也在谈恋爱啊,读书是向内的恋爱。
    这种恋爱是危险的。用一种虚无填补另一种虚无。最终在无限的自醉中,自己成为了自己的地狱。
    庆幸自己早早看破。看破即能放下。放下再提起就心安了。
     

    写评论是让我惶恐的。总是想着托尔斯泰说,毁灭艺术的三种方式: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化,艺术评论。我算是共犯了。又想钱钟书说年轻人常误把写作冲动当作写作才华。我心虚不已。
    幸而我们也只是玩玩,没有严肃的意思。 

    我们哪里真是要写又哪里能写艺术评论。我们的书写哪里是写作。且我们爱的并非艺术,我们爱生活。我们想让生活更美好。艺术只是貌似高尚的手段,并不耽于艺术,而是用艺术观照生活。

    如此,也就轻松了。轻松了,就尽情玩吧,多余的话在另一程度是定然有意义的。

    这样看来,只有我这一篇是多余的了。

    我们是:Josefina Julian Sandra Nicole 小野橘影

    作者都将在Tag显示。

    是为开篇。